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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上的2018个问题问答:第二章

来源:郑州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6-13 18:32:56 浏览:0

1、铸刑书:晚春时期,法典运动首先发生在郑国,公元前536年,为了巩固衬衫的改革和山丘的改革,郑国的统治子使郑国对夷器进行了惩罚。土族,并将其作为国家法律和铸造历史而公开,这是古中国第一次颁布法律。
      
       2。公元前513年,靳、赵阳、Xun Yin率领军队建设汝宾城,征收鼓铁建铁鼎,并将范Xuanzi统治时期修整在鼎上,这是晋国夺取政权后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但孔子却反对它。
      
       3,竹刑:公元前501年,郑国掌权时,竹篆杀了邓小平,用竹子惩罚,邓比郑国的执政儿子郑国博士更激进,他写了一条法律,把它刻在竹简上。经国家批准,并向全国公布,已依法认定。
      
       答:春秋时期制定成文法是时代的要求。它是法律新概念和法律意识的产物,也是时代的必然趋势。
      
       春秋以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受礼法控制的社会。礼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刑罚暂行制度。贵族既是立法权的拥有者,又是司法权的使者。司法专制和礼法制度缺乏客观公正的法律标准,自春秋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大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进步,一个适应T的新的标准体系。生产力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需要取代原有的礼制,以确认新的社会秩序,因此,有必要把法律与礼节分开,成为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体系。有助于法规的颁布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
      
       《规约法》的颁布首先发生在郑国和靳,公元前536年,郑国子出示了一部关于彝族装置的刑罚书,并成为了一部国家法和一本书的历史。公元前513年,晋国的赵阳、Xun Yin对扇Xuanzi统治时期的《鼎》进行了修订,公布于众,被称为铸铸鼎;公元前501年,郑国掌权,专登杀邓,用竹刑,这是普通法。这是这一时期所颁布的法令的典型代表。
      
       文法的出版具有重要意义:它首先揭示了不可知的,然后是不可计量的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和书面法律的诞生,它开始客观地出现,封建法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其次,PUBL。《条例》的颁布也开启了春秋时期,战国民法运动的帷幕,从春秋末期到战国时期,战国各州都进行了法律的改革、颁布。法律的颁布,以及一部伟大的法令法律运动的颁布。最后,语法法的出台对维护新的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开启了中国的法律体系,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先占(会计)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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