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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报专业的规定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5-07-29 浏览:174次

  改报专业的规定

  参加自考招生的学子能够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依照学以致用的准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化、专业不合过错口等缘由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地点地市自学考试单位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单位签署定见,报省自学考试单位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赞同后,可改报附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同意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附近或其它专业。经同意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刊出报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请求一致的,能够免考。

  郑大自考改报专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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