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自考本科世界私法试题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5-07-29 浏览:80次
郑大自考本科世界私法试题
全国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世界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请考生按规矩用笔将一切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挑选题有些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有必要将自个的考试课程名称、名字、准考证号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矩的方位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标题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洁净后,再选涂别的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挑选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是契合标题请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假如在一王法令中规矩约束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某种民商事活动,不得享有某种民商事权利或许待遇。该标准通常被称之为
A.实体标准 B.程序标准
C.法令抵触标准 D.外国人的民商事法令地位标准
2.世界上最早的、完好的世界私法理论是
A.规律区甭说 B.世界礼让说
C.政府利益剖析说 D.法令联系本座说
3.以为法令联系依其性质老是与必定地域的法令相联系,涉外民事法令联系应适用的法令就是该特定地域的法令的学说被称为
A.规律区甭说 B.法令联系本座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本地法说
4.“侵权行动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动地法令。中华人民共和王法令不以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作的行动是侵权行动的,不作为侵权行动处理。”该条标准归于世界私法中的下列哪种标准?
A.单边抵触标准 B.通常办法的两边抵触标准
C.挑选适用的抵触标准 D.堆叠适用的抵触标准
5.鄙人列世界私法范围内的标准中,归于直接调整办法的法令标准是哪一项?
A.1980年《联合国世界货品出售合同公约》的规矩
B.中国《民法公例》第144条规矩:不动产的一切权,适用不动产地点地法令
C.中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矩: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公司和安排在人民法院申述、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别的安排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D.2000年《世界贸易术语解说公例》
6.世界私法中的辨认是指
A.对抵触标准征引的实体法的辨认
B.对有关的现实进行剖析和定性,断定应适用何种抵触标准的进程
C.对外王法条文的解说
D.对准据法的辨认
7.法院地法通常用于处理
A.诉讼程序方面的法令抵触 B.物权方面的法令抵触
C.承继方面的法令抵触 D.合同方面的法令抵触
8.依据中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A.是不是引用公共秩序保存,首要取决于该外王法的内容
B.是不是引用公共秩序保存,首要取决于该外王法的适用成果
C.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和世界私法上的公共秩序的内涵是一起的
D.公共秩序保存扫除的目标为外国公法的适用
9.下列表述中哪项是准确的?
A.外王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王法令的内容加以断定的进程,既包含由内国抵触标准所征引的外国抵触标准的内容,也包含准据法的内容
B.现在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王法的内容
C.依据中国司法解说的规矩,中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王法内容的责任
D.在中国,当抵触标准所征引的外王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则类比适用中国的有关法令
10.对于外王法的性质,英美通常法系国家多以为是
A.现实 B.法令
C.既非现实,亦非法令 D.格外的法令现实
11.依据中国的有关司法解说,外王法人的本王法是其
A.挂号地国家的法令 B.成员国籍所属国的法令
C.准据法所属国的法令 D.居处地点地国的法令
12.中国对来中国进行货品生意的外王法人的认可选用
A.格外认可程序 B.归纳认可程序
C.通常认可程序 D.混合认可程序
13.物权的取得、搬运、改变和消除,通常应适用
A.物之地点地法 B.一切权人的居处地法
C.一切权人的本王法 D.意图地法
14.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一切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的一家航运公司,该船只一切权的转让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令?
A.中国 B.巴拿马
C.印度 D.船只地点国
15.《伯尔尼公约》规矩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双国籍是指作者的国籍和
A.印刷者国籍 B.作品国籍
C.出版者国籍 D.发行者国籍
16.“合同自体法”最早是由下列哪个国家的专家提出的?
A.法国 B.美国
C.英国 D.荷兰
17.现在中国缔结而且核准的调整世界货品生意联系的一致实体法公约是
A.1980年《联合国世界货品出售合同公约》
B.1974年《联合国世界货品生意时效期限公约》
C.1964年《世界货品生意一致法公约》
D.1985年《世界货品出售合同法令适用公约》
18.《世界货品出售合同法令适用公约》明文规矩不触及的法令疑问有
A.合同的改变 B.出售合同对于所出售货品一切权的影响
C.合同的效能 D.合同两边的权利义务
19.1968年海牙《对于交通事端法令适用的公约》规矩,交通事端原则上适用
A.事端发作地法 B.车辆挂号地法
C.车辆经常停放地法 D.当事人惯常居所地法
20.一澳大利亚女子为在新加坡的英国某公司职员,与一中国男人在墨尔本成婚,现感情不好,该中国男人在中国申述离婚。该案适用
A.新加坡法令 B.澳大利亚法令
C.英王法令 D.中王法令
21.在涉外承继的法令适用疑问上,最早提出差异制的法学家是
A.巴托鲁斯 B.巴尔特
C.萨维尼 D.柯里
22.保罗是奥地利公民,是未成年人,其爸爸妈妈是来华帮助的外国专家,其父是奥地利公民,其母是瑞士公民,而且其家庭居处在德国。其爸爸妈妈在来华作业时期,就保罗的监护权疑问发作争议,向中国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中王法院也受理了该案子,依中国司法解说规矩,那么中王法院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令来供认保罗的监护权归属?
A.奥地利 B.德国
C.中国 D.瑞士
23.依中国有关法令规矩,在中国境内逝世的外国人,遗留在中国境内的无人承继产业,通常适用
A.中王法令 B.当事人本王法
C.当事人的居处地法 D.世界惯例
24.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在深圳建立一合资公司,两边签定合资公司合同。合同约好,合同的解说适用美王法令,这一约好
A.违反中王法令,无效
B.不违反中王法令,有用
C.如经批阅机关同意则有用
D.如中国与美国政府间订有司法协议则有用,不然无效
25.依据中王法令,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寓居的被告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有统辖权的法院是
A.原告居处地 B.被告居处地
C.最密切联系地 D.被告国籍所属国
26.托付律师作为涉外民事案子的诉讼代理人,应托付
A.当事人本国的律师 B.第三国的律师
C.当事人居处地国的律师 D.法院地国的律师
27.当缔结有判定条款的合同被供认无效后,下列哪种说法是准确的?
A.判定条款仍然有用
B.判定条款无效
C.当事人可从头缔结判定条款
D.判定条款无效,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述
28.中国A化工公司与英国B贸易公司在一份生意合同中约好,合同争议应提交中国世界经济贸易判定委员会或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判定院判定。对该约好知道准确的是
A.该约好挑选了两个判定组织,因此无效
B.当事人能够依据该约好一起向两个判定组织请求判定
C.假如发作争议,当事人只能向法院申述
D.该约好是清晰且能够履行的
29.依据中国世界经济贸易判定委员会的判定规矩,下列对于独任判定员的选任办法的说法有误的是
A.两边当事人一起托付判定委员会主任指定
B.当事人不能就独任判定员到达一起意见时,由判定委员会主任或秘书长指定
C.当事人不能就独任判定员到达一起意见时,由判定委员会主任指定
D.两边当事人一起指定
30.假如当事人在国内非涉外判定委员会的涉外判定判定作出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吊销判定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请求吊销判定判定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吊销判定或许驳回请求的判定
B.人民法院在受理吊销判定判定的请求后,应径自作出判定,不该当让判定庭从头判定
C.人民法院在受理吊销判定判定的请求后,以为能够从头判定的,能够告诉判定庭在必定期限内从头判定,并判定停止吊销程序
D.假如判定庭回绝从头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定康复吊销程序
二、多项挑选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契合标题请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在中国,世界私法的渊源首要是
A.国内立法 B.世界公约
C.世界惯例 D.国内判例
E.中国供认的国外立法
32.因为世界私法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都以学说的形状存在和开展,故又曾被称为
A.世界民法 B.规律区甭说
C.法令的场所效能论 D.法令的域外效能论
E.学说法
33.鄙人列各项中,被世界私法称为先决疑问的是哪几项?
A.在涉外离婚案子中,判别夫妻联系是不是有用建立的疑问
B.在涉外债务案子中,判别是合同之债仍是侵权行动之债的疑问
C.在涉外承继案子中,判别承继人与被承继人之间的承继联系是不是有用建立的疑问
D.在断定婚姻联系是不是有用建立的案子中,判别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不是已离婚的疑问
E.在涉外承继案子中,判别承继人的承继比例疑问
34.依据中国有关法令的规矩,对于触及物权的法令适用,下列表述中过错的有
A.不动产的一切权,适用不动产地点地的法令
B.船只一切权的取得、转让和消除,适用船旗王法令
C.民用航空器一切权的取得、转让和消除,适用法院地点地法令
D.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付款地法令
E.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付款地法令
35.中国公民詹某与孙某在甲国相遇成婚并定居在甲国,后在甲国申述离婚并被该王法院以当事人均为中国籍为由回绝受理,转而在中王法院请求离婚,中王法院应采纳下列哪几种处理办法
A.能够受理
B.不该受理
C.若受理应由詹某原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适用中王法
D.若受理应适用甲王法
E.若受理应由詹某原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适用甲王法
非挑选题有些
注意事项:
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自然人居处抵触的处理。
37.简述侵权行动法令适用的通常理论。
38.简述1958年《供认及履行外国判定判定公约》规矩的供认和履行外国判定判定的条件。
39.简述承继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试论中国人民法院文书的域外送达办法。
五、事例剖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假设在中国某外资公司作业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定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矩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枚,但条件是B有必要和A一起在该外资公司作业10年,而且在10年内B不得与别人成婚,不然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两边明示挑选甲王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王法该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用的。3年后B与别人成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诉至中王法院。
问:(1)中王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不是有统辖权?为何?
(2)当事人是不是能够对该合同的法令适用作出约好?为何?
(3)该合同当事人约好适用甲王法是不是有用?为何?
42.甲某是一个法国人,妻子乙某原是加拿大人,因与甲某成婚取得法国国籍。后来,乙某想与丈夫离婚,以便和沙特的一个王子成婚,可是按照其时法王法令的规矩,她不能离婚。为了到达离婚的意图,乙某先在法王法院取得了分家判定,然后单身迁居答应离婚的德国,取得德国国籍之后,又在德王法院取得离婚判定。随后,乙某在德国柏林与沙特王子成婚,婚后她以德国公民的身份回到法国。甲某在法王法院提申述讼,请求法院宣告其妻参加德国国籍、离婚以及再婚的行动皆属无效。虽然法国抵触法规矩,离婚依当事人本王法,但法国最高法院以为,乙某取得德国国籍的动机,显然是为了躲避法王法令制止离婚的规矩,因此构成了法令规避,遂判定她在德国的离婚和再婚都属无效。该法院以为它无权受理她参加德国籍的疑问。
问:(1)啥是法令规避行动?其构成要件是啥?
(2)中国对于《民法公例》的司法解说是怎么对待法令规避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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